附录十二 高等学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2011年12月23日发布(第1页)
附录十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2011年12月23日发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一秒记住新域名 www.ncfld.org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顾明远文集.第七卷:鲁迅教育思想研究 和平之桥 焦虑的中国人 合作学习教学策略 海派历史教学透析 顾明远文集.第八卷:顾明远教育口述史 顾明远教育演讲录 顾明远文集.第九卷:杂草集 野花集 顾明远文集.第三卷:高等教育苏联教育 顾明远文集.第二卷:基础教育 教师修养 顾明远文集.第五卷:比较教育研究 比较教育导论 教师教育转型研究 顾明远文集.第一卷:教育与教育现代化 教师专业发展与成长规划 顾明远文集.第六卷:中国教育的文化基础 中国教育路在何方 顾明远文集.第四卷:教师教育 教育对话录 穿越60带着空间当保安 朕的先生,休想逃! 教师教育论 国际视野中的课程与教学改革:汉英对照 国际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2013~2014